海大集团: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3-21  海大集团(002311)公司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2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4年3月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内幕知情人关系买卖期间合计买入股数(股)合计卖出股数 (股)
1火全文副总裁(副总经理)2023-8-2520,000-
2火全文副总裁(副总经理)2023-8-30-20,000
3张桂君副总裁(副总经理)2023-9-4-14,000
4沈 东监事2023-9-14-17,000

上表中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沈东先生交易的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其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之前;火全文先生、张桂君先生交易的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其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未在敏感期间内买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4年3月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981名激励对象(不含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2,762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适用法律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及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适用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