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川发龙蟒(00231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常务副总裁)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议召集召开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审阅王利伟先生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利伟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利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王利伟先生的薪酬按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6月)执行。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瑞矿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矿业”)提供借款,借款用于天瑞矿业偿还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以下简称“原有借款”),此次借款按照原有借款利率及期限执行,借款利率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瑞矿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友苏:

冯志斌:

马永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