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持有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0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利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近日,公司收到常务副总裁王利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公司任职情况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王利伟 | 常务副总裁 | 3,090,000 | 0.16% | 股权激励、集中竞价取得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王利伟 | 不超过772,500股 | 不超过0.04% | 集中竞价减持 | 2024-05-27 至 2024-08-25 | 按市场 价格 | 股权激励或集中竞价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若股份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常务副总裁王利伟承诺: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王利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