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日海: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谨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接受第一大股东股票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润达泰为公司向九控保理、九控租赁的融资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措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同时,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综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刘晓明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