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日海: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6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8月21日届满,并且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现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3),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监事会及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2023年8月6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监事会同时在本公司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监事人选。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3年8月6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玮、王东;
电子邮箱:liwei2@sunseaaiot.com、wangdong@sunseaaiot.com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17层1701;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 推荐人联系电话 | |||||
推荐人证券账户及持股情况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
身份证等证件号码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任职资格:□是 □否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如有) | 【注:指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 |||||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