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日海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40万股,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160,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5,066,970.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日到位。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
(一)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支出113,668.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13,668.3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0,150.14元。
(二)2024年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0元。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尾号0104)自2023年8月起处于冻结状态,该账户中的60,237.57元于2024年10月被法院强制划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13,668.35万元,各项目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9.04元(60,237.57元已于2024年10月被法院强制划扣)。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公司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中信证券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户存储金额(元) | 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 |
1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 | 9550880007206700372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3日 |
2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 78150188000204321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3日 |
3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免税大厦支行 | 4000053629100274843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5日 |
4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 | 443066467013001032987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5日 |
5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 | 44250100002900001959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3日 |
6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11223325216800002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4日 |
7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 8110301012800527796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5日 |
8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 | 9550886704873000104 | 9.04(冻结) | 2019年6月9日 |
9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 78150188000211044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9日 |
10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路支行 | 44250100002900002112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9日 |
11 |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213226700961700001 | 0(已销户) | 2019年6月9日 |
上述第8项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8月被法院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9.04元(60,237.57元已于2024年10月被法院强制划扣)。该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主要账户,涉及冻结及强制划扣的金额较小,且冻结事项及法院强制划扣事项均发生在募投项目全部终止之后,因此,该账户被冻结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开展,亦未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在该账户解除冻结后,继续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并尽快办理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关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将一并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因2023年存在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13,668.3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和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已于2023年对募投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尾号0104)自2023年8月起处于冻结状态,该账户中的60,237.57元于2024年10月被法
院强制划扣,剩余的9.04元暂时无法划转,公司将在该账户解除冻结后将剩余资金划转至一般户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除对临时补流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提示合规风险以外,对日海智能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公司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除对临时补流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提示合规风险以外,对日海智能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公司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61,352.29万元、其中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公司下发《监管函》,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未将上述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4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海智能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5)00194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日海智能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日海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日常沟通等方式,对日海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法院冻结材料、诉讼材料、年审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资料。针对募集资金专户冻结事宜,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及时披露诉讼进展,尽快实施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宜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尾号0104)于
2023年8月被司法冻结,冻结金额60,246.61元,2024年10月已被法院强制划扣60,237.57元,剩余余额9.04元。截至目前该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未在账户冻结时及被法院强制划扣时及时公告该事项。该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主要账户,涉及冻结及强制划扣的金额较小,且冻结事项及法院强制划扣事项均发生在募投项目全部终止之后,因此,该账户被冻结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开展,亦未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较多,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风险事项。除上述外,日海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6,064.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668.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1,352.2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2.8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44,190 | 39,076.50 | 0 | 3,615.77 | 9.25% | 2023年4月28日 | 0 | 不适用 | 是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 是 | 42,250 | 37,276.76 | 0 | 11,694.73 | 31.37% | 2023年4月28日 | 0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7,000 | 37,000 | 0 | 37,008.31 | 100.00% | -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23,440 | 113,353.26 | 0 | 52,318.81 | - | -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23,440 | 113,353.26 | 0 | 52,318.81 | -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 1、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各地的运营中心建设、当地政企客户开发等重要工作被迫推迟,相应的募投项目实施也被迫顺延。 2、随着公司业务由传统通信设备及工程服务向物联网业务转型拓展,转型过程中公司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监狱等产品单品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投入较多资源,主要面对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提供利用AI物联网技术赋能服务,提升其治理、管理效率,但总体来看市场回报不及预期。2019-2020年度,公司上述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主要为to G,因国内经济情况影响,导致政府对智慧城市、智慧监狱、智慧社区、智慧场馆等应用的财政预算趋紧,对上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放缓,从而导致公司物联网工程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去年下滑,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存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大幅提高,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流出,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造成波动。 3、从稳健经营、降低风险、集中资源、提升效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自2021年开始调整经营思路,对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类业务不再重点投入,而该类物联网业务中均涉及到募投项目中的建设内容。 4、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 |
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近年来,受到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在各地的运营中心建设、当地政企客户开发等重要工作被迫推迟、暂缓,相应的募投项目实施也被迫顺延;公司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监狱等产品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投入较多资源,主要面对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但总体来看市场回报不及预期;公司自2021年开始调整经营思路,对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类业务不再重点投入,而该类物联网业务中均涉及到募投项目中的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此终止了上述两个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61,352.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61,352.29万元、其中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已于2023年对募投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深圳东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尾号0104)目前处于冻结状态,该账户中的60,237.57元于2024年10月被法院强制划扣,公司将在该账户解除冻结后将剩余资金划转至一般户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3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公司下发《监管函》,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未将上述6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4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61,352.29 | 0 | 61,343.31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 |||||||||
合计 | - | 61,352.29 | 0 | 61,343.31 | 99.99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原因主要系: 1、自2020年以来,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各地的运营中心建设、当地政企客户开发等重要工作被迫推迟,相应的募投项目实施也被迫顺延。 2、随着公司业务由传统通信设备及工程服务向物联网业务转型拓展,转型过程中公司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监狱等产品单品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投入较多资源。该类业务主要面对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为其提供利用AI物联网技术赋能服务,提升其治理、管理效率,但总体来看市场回报不及预期。2020年度以来,受国内外经济情况影响,各地政府普遍对智慧城市、智慧监狱、智慧社区、智慧场馆等应用的财政预算趋紧,对上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放缓,而多数企业也相应削减相关服务开支、控制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物联网工程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存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大幅提高,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流出。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6.73%,高于同行及公司历史负债水平,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造成极大影响。 3、从稳健经营、降低风险、集中资源、提升效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自2021年开始调整经营思路,对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类业务不再重点投入,而该类物联网业务中均涉及到募投项目中的建设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保障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终止“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状况,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61,352.29万元、其中处于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 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60,000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2、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披露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等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