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12  日海智能(0023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1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155%。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61%。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1,7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5%。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9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0%;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1%;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9%。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9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3%;反对14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38%;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9%。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96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07%;

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1%;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7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1%;反对15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0%;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9.5959%;反对15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49%;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392%。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31%;反对1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24%;弃权1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5%。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3,85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24%;反对1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4%;弃权1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2%。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1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7%;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9%;弃权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4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0.6716%;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75%;弃权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09%。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8%;反对1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2%;弃权1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49%;反对19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8%;弃权1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3%。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37%;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9%;弃权1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楼永辉律师、林佳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