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焦点科技(002315)公司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历史沿革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UHY国际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从业人员(2023年)合伙人数量65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5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3年)收入总额5.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4.58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60亿元
上年度客户情况(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
主要行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0.91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姓名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林德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磊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德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阿英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林德伟、王阿英,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磊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