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亚联发展(002316)公司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5层多功能7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4,417,95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1.47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980,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3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417,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6%。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32,129,15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6%,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借款及债务处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52,260,000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389,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3%,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陈光耀律师、杨一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