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7  众生药业(002317)公司公告

第1页 共2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罗日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罗日康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2页 共2页

附件:罗日康个人简历

罗日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制药工程师职称。曾任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生产制造中心助理总经理,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总裁助理,现任公司生产制造中心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罗日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0.001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罗日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罗日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