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3-26  众生药业(002317)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众生药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众生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24年3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众生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年3月12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及线上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监管、再融资新政及市场情况简介、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从法规整体要求、当前政策形势等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行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众生药业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郑明欣(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众生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行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众生药业的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明欣 丁明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