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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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永红先生计划自2023年12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不低于20万股(含本数)。
2、截至2024年6月7日,陈永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0.24万股,累计增持金额301.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永红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本次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陈永红 | 董事长、总裁 | 13,500,000 | 1.58% |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计划增持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主体在计划增持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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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长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股份数
姓名 | 职务 | 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数不低于(万股) |
陈永红 | 董事长、总裁 | 20 |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3年12月8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上述增持主体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身份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本次增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锁定安排
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6月7日,陈永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0.24万股,累计增持金额301.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成。陈永红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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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永红 | 董事长、总裁 | 13,500,000 | 1.58% | 202,400 | 0.02% | 13,702,400 | 1.61% |
注:上述持股比例尾数如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陈永红先生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永红先生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