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晓岩)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柴晓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柴晓岩,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电站焊接与检修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兼),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核电产业园推进工作小组组长,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闻发言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柴晓岩 | 7 | 1 | 6 | 0 | 0 | 1 |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就2024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意见的时间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发表意见的类型 |
2024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8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情况。通过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 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六、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柴晓岩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