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对外担保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除对合并报表内单位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通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提供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等以后续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乐通股份、乐通新材料、湖州乐通、大晟资产及实际控制人 | 乐通新材料 | / | 63.05% | 0 | 14,000 | 184.21% | 否 |
备注:上述表格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同一笔融资提供担保,每家公司担保额度均为主债权总金额,但各担保方合计实际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之和不超过主债权
总金额。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等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计算,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53665189U成立日期:200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4886.5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明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3199号经营范围:油墨、涂料及相关配套产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检测分析;国内外贸易。股权结构:乐通新材料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38,446.59 | 35,049.57 |
总负债 | 24,239.14 | 21,870.68 |
净资产 | 14,207.45 | 13,178.89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554.26 | 28,551.70 |
净利润 | 924.56 | 1,403.0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乐通提供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
担保额度内容签署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法律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要求,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其经营保持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无不良贷款记录,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解,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求及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根本利益,符合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目前的其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5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4.21%。逾期担保金额为零,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