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0282破74号之七》、《2023苏0282破74号之八》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以前年度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江苏申乾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后能够更真实、可靠、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往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