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
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的议案,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租赁“祥龙岛”轮经营西沙旅游航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年,公司西沙生态旅游航线呈现持续增长态势,“长乐公主”轮上座率保持较高水平,目前运力无法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租赁大型船舶“祥龙岛”轮投入西沙航线运营,能够实现西沙航线营业收入增长,为后续建造船舶的船型规模提供依据。经审核,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具备现实必要性,其遵循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租赁“祥龙岛”轮经营西沙旅游航线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采购船员配员服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拟通过光租方式租赁大型船舶“祥龙岛”轮投入西沙航线运营,为保证“祥龙岛”轮按计划投产,拟通过委托方式配备优质船员运营西沙航线。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采购船员配员服务的议案提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改造“祥龙岛”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租赁“祥龙岛”轮用于经营西沙航线,为满足西沙生态旅游航线运营中旅客食宿、过驳以及娱乐活动等需要,需对该船舶进行适应性整备,公司拟委托船舶所有人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改造“祥龙岛”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此页无正文,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专用。)
独立董事签字:
胡正良
黎青松
王宏斌
胡秀群
2023年9月21日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