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查股网  2025-03-22  海峡股份(002320)公司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说明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峡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的相关材料,现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诚”)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通诚及资产评估人员除业务关系外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估值的目的是为董事会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提供参考。本次估值中评估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场惯例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本次估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

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交易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胡秀群

胡秀群黎青松
王宏斌胡正良

2025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