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02 号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27,000万元至34,000万元。你公司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9,702.15万元。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