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为提升决策效率,经董事长许水均先生提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6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现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及沟通,因银行授信条件发生变更,公司上述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方案须调整。故决定取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决定取消原定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调整后的授信担保方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取消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英新塘”)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额度。
现经安徽华英新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及沟通,安徽华英新塘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增加后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证、票据等。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与用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及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授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4年1月3日(星期三)14点30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