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27  华英农业(002321)公司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十时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许水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任宏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及结合企业运行的实际需要,同意新聘任副总经理的薪酬按照年薪32万元人民币(税前)执行,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4年2月27日14点30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任宏星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8月,本科学历。历任华英肉食分公司副经理、华英禽类加工厂副厂长、华英集团总经办副主任、河南华英樱桃谷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河南华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华英农业市场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宏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