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0-26  华英农业(002321)公司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原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英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顺昌”)因日常经营需要,在2020年度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以下简称“莱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银行借款,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针对该笔担保,华英顺昌自然人股东戴祥松、李荣春、史兰签署了《反担保承诺书》,承诺对公司为华英顺昌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0-024)。

2、2021年11月20日,公司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1年12月22日,华英农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管理人将非保留资产公司持有华英顺昌的股权在京东拍卖平台完成公开拍卖,公司不再持有华英顺昌股权,公司对华英顺昌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担保余额为1,287.87万元,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

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6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担保解除情况说明

(一)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积极推动债务化解,公司获悉江苏开启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启牧业”)已合法受让莱商银行的上述主债权、从权利以及由此转化的其他相关权益,成为新的债权人,经公司与开启牧业友好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开启牧业自愿放弃针对上述债权对华英农业享有的全部权益,不再追究华英农业的担保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开启牧业有义务自行或协调向相关法院申请撤回对华英农业的执行,并解除全部执行措施;

3、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华英农业与戴祥松、李荣春、史兰解除反担保协议,并配合解除股权质押。

4、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华英农业与开启牧业就莱商银行的上述债权再无任何纠纷,开启牧业不得再就本案向华英农业主张任何权利。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获悉新沂市人民法院裁定将(2021)苏0381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由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变更为开启牧业。根据上述《执行和解协议》,开启牧业自愿放弃针对上述债权对公司享有的全部权益,不再追究公司的担保责任。同时,公司已配合原华英顺昌自然人股东办了解除股

权质押手续。至此,公司为华英顺昌向莱商银行提供对外担保形成的保证责任已被全部免除。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前期承担担保责任,在公司司法重整阶段,债权人莱商银行已向公司申报了债权,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清偿方式预留提存了股票和现金。同时,公司对华英顺昌确认其他应收款,并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新沂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公司将不再对上述债权承担偿付义务,预留的股票按照《重整计划》统一处理,对华英顺昌的其他应收款予以冲回。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当期的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945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