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3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朱明红先生、张巍先生、陈尧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