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
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及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兴股权”)的通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决定解除双方于2022年2月2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鼎新兴华与广兴股权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鼎新兴华及广兴股权均不涉及股份减持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鼎新兴华与广兴股权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时,公司尚处于司法重整阶段,各方一致行动关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增强公司控制结构的稳定和保证经营决策统一起到了明显作用。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至今,鼎新兴华与广兴股权均严格履行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各自作出承诺的情形。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近日,经广兴股权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广兴股权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由张勇先生变更为沈林红女士(张勇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林红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无一致行动人关系)且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广兴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事项不涉及其内部出资份额变化,亦不涉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发生变化。公司自重整成功以来,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亦已逐渐成熟且稳定。基于上述背景,为更好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鼎新兴华和广兴股权经友好协商达成合意,于2025年4月1日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双方确认自《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不再具有任何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类似安排,双方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一致行动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各方在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立即终止。各方在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中不再采取“一致行动”,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和履行相关职权。各方不再受《一致行动协议》的约束;2、各方确认,任何一方均无需就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义务;3、各方确认,在《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4、各方签署本解除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违反其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或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对其构成限制的法律文件。
三、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各自所持股份数量和比例的变动,具体
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 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 | 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企业服务广场办公楼1502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 许水均 | |||
住所 | 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名称 | 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注册地 | 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企业服务广场办公楼台1502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4月1日 | |||
股票简称 | 华英农业 | 股票代码 | 00232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不变?(系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许水均先生控制鼎新兴华,许水均先生与鼎新兴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广兴股权与鼎新兴华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与许水均先生、鼎新兴华无一致行动关系)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许水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鼎新兴华为公司控股股东)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12,950股,公司控股股东鼎新兴华持有公司股份511,893,617股;公司控股股东鼎新兴华的一致行动人广兴股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657,80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61,164,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广兴股权所持公司股份不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12,950股,公司控股股东鼎新兴华持有公司股份511,893,617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8,506,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1%; |
广兴股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657,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广兴股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657,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四、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影响鼎新兴华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不影响许水均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解除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