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02  理工能科(002322)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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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同意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阮殿波、史建兵、吴建海

2023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