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代码:002322 |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 公告编号:2023-048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2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4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将于2023年9月4日届满,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下称“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情况、锁定期及解锁限售条件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股票已于2021年9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公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4个月后,第二批股份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5%。第二批股份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公司智慧环保业务扣非净利润7924万元为基数,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3141万元。或第一、第二解锁期扣非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3337万元。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尚洋环科、博微(宁波)新技术公司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计算依据,结合为优化资源配置在母公司新签订环保业务贡献的净利,且不包含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若公司业务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第二批股份解锁份额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为: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各考核年度实际解锁份额=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解锁份额*个人层面标准系数Y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考核达标解锁,则未达成考核条件的权益均不得对持有人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按照解锁日后股价择机出售后如果仍存在收益,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为限归还持有人。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后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解锁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审议结果,2022年智慧环保产业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8430.98万元,第一、第二解锁期扣非净利润累计数亦未达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不得对持有人解锁。第二批股份解锁期对应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25%的股票(即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按照解锁日后股价择机出售后如果仍存在收益,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为限归还持有人。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后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董事会决议变更或者终止本期持股计划。
2、如果在本期持股计划期内公司经营的客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改制、重组、增减注册资本、重大投融资、重
大对外担保、重大产权/股权变动以及影响主营业务的重大知识产权变动等情形),由董事会决议变更或者终止本期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即自动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