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月22日 | 2024年1月23日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月24日 | 2024年1月25日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2日 | 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2024年4月26日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2024年8月7日 | 1、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 |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2024年8月23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5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26项议案,保障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股东大会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5.49% | 2024年5月10日 | 2024年5月11日 |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79% | 2024年8月22日 | 2024年8月23日 | 1、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
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03% | 2024年9月9日 | 2024年9月10日 | 1、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13项议案,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时间 | 方式 | 议案 |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10日 | 现场表决 |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与天一世纪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审计计划; 6、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的议案。 |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通讯表决 |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下季度审计计划。 |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通讯表决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下季度审计计划。 |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通讯表决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下季度审计计划。 |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时间 | 方式 | 议案 |
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月22日 | 通讯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0日 | 通讯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时间 | 方式 | 议案 |
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0日 | 现场表决 | 1、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个人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的议案。 |
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通讯表决 | 1、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现场表决 | 1、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回购股份、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且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重点工作
(一)贯彻公司战略发展思路
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全面实现年度科研生产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
(二)继续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
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科学决策、及时决策、为经营层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继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不断优化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夯实公司基础工作,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三)信息披露管理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本年度,披露了各类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其他共计86个。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并通过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公众号信息,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为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内幕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未对外公布之前未泄露内幕信息,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六)抓好规范运作培训工作
一是遵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完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任务;做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业务培训和财务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是做好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培训,不断加强公司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推进内控管控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