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
4.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因实施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流程后,将涉及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由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变更公司资本由1,017,431,917.00元减少至1,017,382,517.00元,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并根据公司实际运作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细节进行修订。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由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合计4.9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017,431,917股减少至1,017,382,51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017,431,917元减少至1,017,382,517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
1. 拟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
2. 根据公司实际运作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细节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743.1917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738.2517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1,743.191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1,743.1917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1,738.251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1,738.2517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同步修改其他相应制度的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