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9  普利特(002324)公司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1月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1月8日,并同意以8.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6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