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周文 | 是 | 17,845,000 | 3.99% | 1.60% | 2023.7.24 | 2024.6.25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周文 | 是 | 20,000,000 | 4.47% | 1.80% | 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4.6.20 | 2026.6.2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质押融资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周文 | 446,987,270 | 40.12% | 92,845,000 | 95,000,000 | 21.25% | 8.53% | 95,000,000 | 100% | 240,240,452 | 68.25% |
合计 | 446,987,270 | 40.12% | 92,845,000 | 95,000,000 | 21.25% | 8.53% | 95,000,000 | 100% | 240,240,452 | 68.25%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质押与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段 |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 |
(万元) | ||||
未来半年内 | 0 | 0 | 0 | 0 |
未来一年内 | 75,000,000 | 16.78% | 6.73% | 28,500 |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周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交易交割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