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3:关于董事、监事换届的公告.pdf(更正公告)
400241证券简称:洪涛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董事、监事换届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由于上述公告中未言明刘年新先生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现对公告作出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的公
告名称
更正的公告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关于董事、监事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一、换届基本情况(一)换届的基本情况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审议并通过:(1)提名刘年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620,366股,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二、换届基本情况(一)换届的基本情况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审议并通过:(1)提名刘年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3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620,366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二、更正事项的原因
(一)近几年,公司受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行情影响,导致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偿还债务存在困难。刘年新先生及其亲属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用个人财产为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对公司的贡献巨大。
经确认,刘年新先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均是因其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和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无力偿还刘年新先生资助款导致其债务到期未清偿,或是公司及子公司债务到期未清偿导致刘年新先生个人承担担保责任所导致的。刘年新先生不存在因个人事项所导致的诉讼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寻找新生之路,持续寻找合适人选,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找到具备优秀的经营能力、领导能力、对公司熟悉、愿意为公司承担“限高”“失信”风险并同时符合公众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资格的合适人选。具体情况公司已经在前期披露的《关于前期公告内容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中做了详尽说明,各位投资者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中查看公告,了解具体情况。
(二)前期公告中所述“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系公司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后确认刘年新先生并不在名单内所作出的陈述。
除上述情况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