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2025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由于不可控因素,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5-002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241 | 洪涛3 | 2025年3月4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票已进入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结合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审计需要,公司决定不再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改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续。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公司核对),信函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电话:0755-82451183;邮箱:zhuyalong@szhongtao.cn。
(二)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附件资料: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2-24
公告编号:2025-002附件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其他符号无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