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3: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4  *ST洪涛(002325)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证券代码:400241证券简称:洪涛3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2日组织形式: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29南 B

首席合伙人:谭旭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人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4人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200.52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28.32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1.75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4制造业
I6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D4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N7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7.17万元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91.51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53.9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谭旭明,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99年12月30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并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负责人,2021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驰远,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至2025年1月先后在中审众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25年1月开始至今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从事审计工作,其中为稳亮电子、鼎新高科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凌辉,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谭旭明2022年9月29日行政处罚广西证监局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署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被处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谭旭明2023年2月7日纪律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原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签署天夏智慧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被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9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6万元。上期(2023)审计收费254.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12万元。

审计费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专业服务和审计人员专业水平,结合该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公司经综合考虑自身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改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旭泰会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旭泰会计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和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公告编号:2025-00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