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洪涛1:关于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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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6 月1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申 请人曹刚、郑崇勤、魏文杰、邓艳婷、宋耐敏、毛建兵、金俊学、楚杰、李师聪、张 健豪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 年7 月24 日,深圳中院决定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并 定于2026 年9 月24 日上午9 时30 分在深圳中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2026 年9 月24 日上午,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 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及参会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9 月24 日上午9 时30 分;
2.会议召开形式: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中院第二法庭;
4.网络参会方式:深破通网络会议。
(二)会议参会情况
本次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深圳中院合议庭、管理人代表、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或其代理人等相关人员。
(三)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 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2. 管理人作财产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3. 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报告和债权表核查说明。
4. 管理人报告《财产管理方案》。
5. 管理人报告《财产变价方案》。
6. 管理人报告《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提案》。
7. 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8. 管理人报告网络拍卖平台征询事项。
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共三项,分别为《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成 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提案》。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权利,本次会议投票采取延时表决, 上述表述事项表决期限至2026 年10 月13 日。管理人将在表决期限届满后另行公告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退出退市板 块的风险。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 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 当终止股票转让,并退出退市板块。
(二)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未来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公司 将会被依法注销,存在股东权益归零的风险。
(三)管理人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平台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 年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