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发行7,438,900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其中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37,194,500股基础证券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913,760,795股,结合公司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情况,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控股”)和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格致12号”,与永太控股合称“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31.1518%被动稀释至28.9246%,合计持股比例变动已超过1%。
2. 本次持股比例变动后,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权益变动公告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1. 前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王莺妹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阿杏格致12号转让公司股份453万股,该笔减持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减持前后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未变,仍为31.1518%。公司详细披露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 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及部分转融通出借股份归还
2023年6月5日,永太控股出借1,000股,占截止2023年6月5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01%。2023年6月7日,永太控股收回该1,000股,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仍为31.1518%。
2023年7月5日,永太控股出借6,612,000股,阿杏格致12号出借2,152,000股,合计出借8,764,000股,截止目前尚未收回,占截止2023年7月5日公司总股本的
0.9998%,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由31.1518%降低至30.1520%。前述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3. 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公司总股本增加
2023年7月11日,公司因发行7,438,900份GDR,相应新增37,194,500股基础股份(A股),公司总股本由876,566,295股增加至913,760,79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0.1520%被动稀释至
28.9246%。
二、变动情况说明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何人宝先生 | ||||||
住所1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王莺妹女士 | ||||||
住所2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永太控股 | ||||||
住所3 | 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阿杏格致12号 | ||||||
住所4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永太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326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份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1(转融通出借股份) | -0.0001 | |||||
A股 | 0.1(转融通出借股份归还) | 0.0001 | |||||
A股 | -876.4(转融通出借股份) | -0.9998 | |||||
A股 | 0 | -1.2274(被动稀释) |
合计 | -876.4 | -2.227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出借股份归还、公司股本增加导致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莺妹女士 | 14,424.84 | 16.4561 | 14,424.84 | 15.7862 | ||
何人宝先生 | 11,140.00 | 12.7087 | 11,140.00 | 12.1914 | ||
永太控股 | 1,288.75 | 1.4702 | 627.55 | 0.6868 | ||
阿杏格致12号 | 453.00 | 0.5168 | 237.80 | 0.2602 | ||
合计持有股份 | 27,306.59 | 31.1518 | 26,430.19 | 28.924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487.96 | 18.8097 | 15,611.56 | 17.08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18.63 | 12.3421 | 10,818.63 | 11.8397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合计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不一致是由于计算尾差造成的。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