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开户行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冻结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杜桥支行 | 基本户 | 3300******0174 | 37,757,984.07 | 36,939,227.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305******1479 | 165,599,940.00 | 165,599,940.00 |
合计 | 203,357,924.07 | 202,539,167.00 |
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经向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询问,获其告知冻结依据为(2023)皖01执保121号之一,发文单位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合肥中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合肥中院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初步判断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可能系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向合肥中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所致。该保全措施系法院在案件立案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并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做出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以尽快解决相关事项,消除本次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基本账户被冻结金额为36,939,227.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为165,599,94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3.2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被冻结资金外,其他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因此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银行账户本次被冻结金额合计202,539,167.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21.11%。除上述披露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上述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使用账户,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