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6  永太科技(002326)公司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在锂电池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复旦大学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拟就中长时锂电池技术开发项目展开技术合作。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复旦大学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负责人:金力

基本情况:复旦大学创始于190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九校联盟(C9)、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复旦大学—杜伦大学联合金融研究中心,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长三角高校智库联盟创始成员,中国大学智库论坛秘书处单位,是一所国内顶尖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复旦大学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中长时锂电池技术开发委托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研究开发人:复旦大学(乙方)

(一)标的技术内容、形式和要求

甲方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乙方在新材料领域科研能力,并在新能源电池相关新材料开发方面已形成一定优势。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合作,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中长时锂电池技术开发项目,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二)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新材料新机制的开发实现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的大幅提升,实现超过万次充放电的技术目标。

(三)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合同约定了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具体金额)。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根据本协议支付的经费及报酬包含了应支付乙方的全部费用。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支出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履行的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委托开发与技术指导。

(五)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本合同下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等,均归双方共有。

除上述内容外,该合同对技术指标和参数、结算方式、履行期限、保密义务、风险责任的承担、验收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也进行了具体约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深耕氟精细化工领域,在锂电池材料板块构建了从锂盐原料、锂盐、添加剂到电解液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公司本次与复旦大学的技术合作,旨在通过深度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系统整合高校科研团队在新能源电池相关材料领域的科研实力与公司产业化转化能力,强化公司技术储备纵深,为开拓锂电池材料领域战略增长提供核心动能,筑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基。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延长锂电池寿命新技术,旨在促进锂电池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与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营方针高度契合,是公司在助力降碳减排、推动研发创新道路上的又一重要实践。本合同的签订以及该项技术合作的实施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技术开发项目需经历一定的研发周期,且存在研发活动固有的风险,其核心技术指标能否达成预期目标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涉及的研发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相关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转化也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技术迭代、产业政策调整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技术开发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