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富安娜(002327)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9,556,84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104人。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王帅等 50 人一次性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240万股。2021年7月19日公司向本次授予对象授予股份数量为2,400,0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50 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日,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唐升华、朱鹏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

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唐升华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朱鹏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股)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3.66元/ 股 。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956,840股调整至11,898,64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4人调整至 10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556,840股调整至9,498,64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50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

5、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石坚义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6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898,640股调整至11,82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2人调整至 10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498,640股调整至9,420,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50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

6、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吴宝吟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596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820,000股调整至11,773,404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1人调整至 10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420,000股调整至9,373,404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50人,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

7、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苟淑梅、周梓峰、张晓璇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4,320股(其中,苟淑梅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4,320股,周梓峰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0股,张晓璇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94元/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773,404股调整至11,529,084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0人调整至 9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73,404股调整至9,339,084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50人调整至48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由2,400,000股调整至2,190,000。

8、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田曙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4,896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529,084股调整至11,374,188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9人调整至 9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39,084股调整至9,184,188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8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90,000股。

9、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莫伟华、刘海交、王涛、陈卫、陈浩、朱品、刘芳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莫伟华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534股,刘海交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320股,王涛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40股,陈卫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24股,陈浩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333股,朱品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308股,刘芳持有的24,447股)167,106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帅、田伟荣、王慧、吴丹、吴昊、张雅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帅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田伟荣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6,000股,王慧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6,000股,吴丹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股,吴昊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张雅持有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22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94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74,188股调整至10,985,082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8人调整至 9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184,188股调整至9,017,082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8人调整至 42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90,000股调整为1,968,000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左权林因个人绩效指标未达成,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16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马博昌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五期预留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94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985,082股调整至10,943,922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至 9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17,082股调整至8,999,922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42人调整至 41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68,000股调整为1,944,0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左权林、马博昌2人分别因个人绩效指标未达成及个人原因而离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