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并终止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7  富安娜(002327)公司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并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5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止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富安娜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7,869,15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成交金额合计195,388,227.80 元,成交均价约为 10.93 元/股,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19 年 3 月 9 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和《<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时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整及变更,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基础上延长 36 个月即至 2022 年 9 月 24 日。基于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6月21 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继续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基础上延长 24 个月即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存续期内,一旦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

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17,869,151股中的 16,589,18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具体情况请查看巨潮资讯网上2022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1,279,971股通过大宗交易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出售股份17,869,15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1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

本持股计划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不存在与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存续期不一致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项不一致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