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15,943,3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85%)的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1,9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名称:黄嘉棣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嘉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943,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取得的股份。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黄嘉棣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381,9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开始 日期 | 承诺结束 日期 | 履行情况 |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1月06日 | 2013年01月07日 | 履行完毕 |
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50%。 | 2009年12月15日 | - | 正在履行中 | |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 | 自皇氏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4年11月27日 | 2017年11月27日 | 履行完毕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嘉棣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黄嘉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黄嘉棣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