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皇氏集团(002329)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回购价格为3.9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909.9335万股变更为86,904.933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6,909.9335万元变更为86,904.93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公司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及材料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日8:30-12:30、13:30-17:30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联系人:王婉芳、李宇鸣联系电话:0771-3211086联系传真:0771-3221828邮政编码:530009联系邮箱地址:hsryhhy@126.com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