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较熟悉,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陈 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