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皇氏集团(002329)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封业波

本人于2023年4月29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补工作。本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22日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4年10月,获得“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称号,2016年11月,入选广西人大财经委员会预决算评审专家。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现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审计部经理、副所长,主要从事企业年报审计、税务咨询和资产评估工作。2007年10月至今,在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广西瑞丰税务所总审职务,主要负责审计、税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有资产整合等鉴证与咨询服务工作。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一)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缺席次数
封业波31-2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以现场方式 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封业波9270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并审议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封业波111122

1.在报告期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核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2.在报告期任职期间,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增补董事事项及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进行了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在报告期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研究讨论。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针对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情况,本人加强与内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要求内审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就如何加强内控、完善内控制度做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与会计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见面听取汇报,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建言献策。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及时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九)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补选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陈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财务负责人变更的议案》,滕翠金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岗位调整后,滕翠金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经公司总裁黄嘉棣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德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报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

(五)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使生产性生物资产残值与其实际残值更加接近,结合公司牧场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的标准,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由5%变更为2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20日,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3,145.93万股限制性股票。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

书。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除前述事项外,在本人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3年5月22日,本人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祝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封业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