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协议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基础,并非正式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进度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得利斯”)与A1ROYAL SEAFOOD(中文名:皇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佳食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计划联合筹备设立得利斯南非代表处,为后续南非及周边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及业务执行等提供服务,得利斯同意皇佳食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得利斯”产品在南非及周边区域的市场推广工作,皇佳食品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南非市场的渠道资源、经营管理能力、跨境物流等优势,助力“得利斯”产品多渠道覆盖非洲市场。同时,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推动双方研发技术及业务人员的交流,共同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人员支持等方面开展全面、广泛合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1 ROYAL SEAFOOD公司注册号:2010/162346/2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黄永杰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3日公司地址:274 Fleming Road, Meadowdale, Germiston 1401, South Africa主要业务:皇佳食品于南部非洲长期从事海产品和肉类蔬菜贸易,主要产品涵盖多种类型,销售渠道包括南非当地超市、海鲜/肉店、餐馆食堂等,并出口到南部非洲国家。
与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与皇佳食品未发生类似交易。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A1 ROYAL SEAFOOD
(一)合作宗旨
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紧密合作、携手共赢
(二)合作目的
双方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创发展契机。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管理、人才、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优势互补,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海外业务的合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计划联合筹备设立得利斯南非代表处,为后续南非及周边市场
开发、客户维护及业务执行等提供服务。
2、甲方同意乙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得利斯”产品在南非及周边区域的市场推广工作,乙方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南非市场的渠道资源、经营管理能力、跨境物流等优势,助力“得利斯”产品多渠道覆盖非洲市场。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推动双方研发技术及业务人员的交流,共同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人员支持等方面开展全面、广泛合作。
4、 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原则,就上述合作内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权责,约定具体细节及条款,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1年,期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则自动延续。若有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对方停止合作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的原则性、意向性约定,主要为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尊重、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出海战略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如本次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公司将充分发挥产能、品质等优势,借助皇佳食品在南非及周边市场的渠道资源、跨境物流能力和市场经验,帮助公司更快适应了解当地市场环境,根据当地需求开发多样化产品,降低市场开拓成本,优化供应链管理,加速“得利斯”产品在南非及周边市场的多渠道渗透,拓宽公司海外业务版图。此外,南非作为非洲大陆的重要经济体,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辐射能力,与皇佳食品战略合作的顺利实施将为得利斯产品打开进入非洲市场的通道,以点带面助力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的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各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进度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本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列示如下:
序号 | 协议名称 | 协议对方 | 披露日期 | 主要内容 | 进展情况 |
1 | 《战略合作协议》 | 杭州海先友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彦伯食品有限公司、海南齐鲜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聚利食品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7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 协议实施过程中已推动公司先后与多位知名主播合作,目前该协议已终止实施。 |
2 | 《战略合作协议》 | 青岛新快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1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 目前该协议正常实施,助力公司进一步拓宽营销渠道。 |
注:“山东聚利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已更名为“山东齐鲜达食品有限公司”。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协议签署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计划的通知。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