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皖通科技(002331)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申请的3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期为一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3,06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授信期为一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担保金额为2,550万元)。

3、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环西路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70%)提供担保,授信期为一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暂未使用)。

4、公司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1,500万元(敞口金额1,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612万元(敞口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授信期为一年,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担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46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75,796.33万元的1.9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实。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年行 王忠诚 张桂森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