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出具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方银谷自2021年7月27日披露《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方银谷)》至2023年11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卖出公司股份20,529,169股,累计卖出比例达到
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价格区间(元/股)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前期累计变动情况 | |||||
南方 | 集中竞价 | 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27日 | 9.39-10.07 | 4,119,280 | 1.00% |
银谷
银谷 | 集中竞价 | 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7日 | 8.16-8.55 | 1,581,900 | 0.39% |
集中竞价 |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8日 | 8.34-8.74 | 2,132,100 | 0.52% |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14日 | 9.00 | 888,800 | 0.22% |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 | 8.04-8.40 | 5,500,000 | 1.34% | |
集中竞价 | 2022年3月14日 | 11.00 | 400,000 | 0.10% | |
集中竞价 | 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1日 | 8.08-8.47 | 1,527,304 | 0.37% | |
集中竞价 |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3月1日 | 8.83-9.15 | 470,000 | 0.11% |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2日 | 7.08 | 1,311,545 | 0.32% | |
大宗交易 | 2023年9月8日 | 7.4 | 1,300,000 | 0.32% | |
小计 | - | 2021年8月30日-2023年9月8日 | - | 19,230,929 | 4.68% |
本次变动情况 | |||||
南方银谷 | 集中竞价 | 2023年9月18日-2023年11月2日 | 7.12 | 1,298,140 | 0.32% |
合计 | - | 2021年8月30日-2023年11月2日 | - | 20,529,169 | 5.00% |
注:上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411,933,509股变更为410,245,949股。本公告中,在2021年10月11日前的数据以总股本411,933,509股为基础计算,在2021年10月11日后的数据以总股本410,245,949股为基础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21年7月27日,公司披露《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方银谷)》),南方银谷持有公司股份48,835,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6%。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方银谷持有公司股份28,305,9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0%。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南方银谷持股比例于2021年10月11日被动增加0.04%,因此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减少4.96%,但南方银谷累计卖出比例已达到5.00%。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方银谷 | 人民币普通股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835,077 | 11.86% | 28,305,908 | 6.90% |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南方银谷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南方银谷出具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