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5年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2,740,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59,300股后的821,08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49,264,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即每10股0.598789元=49,264,878元÷822,740,600股*10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0.0598789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8789元/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822,740,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59,300股后的821,081,30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49,264,8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59,300股后的821,08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3-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月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一码通账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18*******620 | 1、00*****817;2、05*****168; | 黄申力 |
| 2 | 18*******394 | 1、00*****177;2、02*****885;3、05*****547;4、06*****648; | 田华臣 |
| 3 | 18*******870 | 1、00*****745;2、02*****768;3、05*****687; | 杨林 |
| 4 | 18*******330 | 1、01*****736;2、05*****586;3、09*****669; | 张清 |
| 5 | 18*******809 | 1、01*****994; | 郑亚明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
月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即821,081,300股*0.06元/股=49,264,878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即每10股0.598789元=49,264,878元÷822,740,600
-4-
股*10股,即每股0.0598789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8789元/股。
2、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权益工具的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咨询联系人:詹港婷
咨询电话:
0755-23535413
传真电话:0755-86312612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