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
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科华数据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 号),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066.3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8月2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81,582.30 | 73,634.19 |
2 | 科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350.93 | 14,627.43 |
3 | 科华数字化企业建设项目 | 16,123.50 | 15,104.70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 44,700.00 | 44,700.00 |
合计 | 168,756.73 | 148,066.32 |
二、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程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的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在具体支付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申请款项支付,支付流程中应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办理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的支付手续,并建立对应台账予以登记,按月编制当月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
3、财务中心定期统计以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并编制置换清单。置换清单经董事长审批,并由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后,将以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未来通过上述方式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的金额由会计师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年度审核报告中一并确认。
4、财务中心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科华数据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芳 王振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