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乐: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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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的回复中审亚太审字(2024)0093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并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完整是人人乐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并根据问询函中需要我们发表核查意见的事项出具真实、准确的专项说明。现将核查情况及核
查结果说明如下
根据我们收到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人人乐”)转来的贵部2024年
月
日下发的《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询事项,我们进行了逐项的核查、落实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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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一:2.关于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你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出具的《审阅报告》,你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交易前的-67,111.19万元增加至22,736.13万元。草案同时显示,你公司与西安配销的受让方西安东和晨升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款支付安排为12月31日前支付14,234万元(约占交易金额的51%);你公司与西安高隆盛的受让方陕西韩建信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款支付安排为12月31日前支付30,878万元(约占交易金额的51%)。请你公司:
(1)说明备考财务报表交易后净资产变动情况的计算过程、会计处理相关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说明出售标的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及依
据,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时点,同时分情况说明交易在2024年
12月31日前、后完成,对你公司2024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影响及差
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