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 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入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财会[2026] 7 号)(以下简称《解释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 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此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 号》《解释20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