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立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公司参股公司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英”拟增加注册资本704.86万元,同时原股东李备、盛守青、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长光辰英393.33万元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享有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和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公司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行使上述相关优先权
利。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